奖 项 |
奖项金额 |
奖励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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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生奖学金 |
学期奖学金 |
一等奖1500元/人/学期 |
学生人数3% |
二等奖1200元/人/学期 |
学生人数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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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奖800元/人/学期 |
学生人数7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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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项奖学金500元/人/学期 |
按条件评选,具体见《学生手册》,比例不超过4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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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奖学金 |
“致远奖”6000/元/人 “单项奖”3000/元/人 |
(一)具备下列条件者,授予致远奖学金
1、浙江省考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表现优秀,平行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(按投档成绩计算)在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文、理科前三名。
2、其它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考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表现优秀,高考成绩(按投档成绩计算)上本科录取分数线,且名列我院在该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录取新生中文史类前三名、理工类前三名(招生计划少于50名的省市自治区取文理科第一名)。
3、浙江省单考单招考生高考成绩高出所属类别省分数线150分(含)以上,且名列全院所属类别第一名。
(二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授予新生单项奖学金
1、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(含)以上;
2、在省级(含)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、体育、演讲、辩论、文学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等竞赛中荣获得个人一等奖;
注:以上竞赛主办单位必须是官方组织方可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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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|
国家助学贷款 |
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每年贷款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,具体贷款要求见银行和学校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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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奖学金 |
8000元/人/年 |
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奖学金名额,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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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励志奖学金 |
5000元/人/年 |
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,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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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一等助学金 |
3000元/人/年 |
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助学金名额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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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二等助学金 |
1500元/人/年 |
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助学金名额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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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助学奖学金 |
2000-3000元/人/年 |
学院每年拨专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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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工助学 |
设立校内外临时岗位和固定岗位,以及勤工助学基地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推荐岗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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困难补助与临时困难补助 |
在特困学生中或因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,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困难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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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助学金 |
由东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信泰集团、德国曼罗兰集团、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温州天一角酒园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,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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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通道 |
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先报到后交纳学费,并在新生报名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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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若国家及省政府出台新的奖助学金规定,则按新规定执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