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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作者:招生办 来源:招生办 发布时间:2007年05月08日 09:34
一、学校全称: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:12791
二、校址(含校区名称): 温州市府东路17号
三、办学地点: 温州市府东路17号
四、邮政编码: 325003
五、办学类型: 省属公办
六、办学层次: 高职
七、录取规则:
(一)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学校负责,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(二)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
(三)男女比例:不限
(四)身体健康要求:按教育部和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,凡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,学院不予录取。
(五)录取具体方式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、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1、按照教育厅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。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,若平行志愿不满时,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;
2、浙江省按1:1.05比例投档,其他省份按1:1.2比例投档,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,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;
3、对于进档的考生,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,仍不能满足的考虑其第三专业志愿,以此类推,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;
4、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院将予以退档;
5、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;
6、无专业加试要求;
7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:对加分出档的考生,原则上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,同等条件下,地(市)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录取。尽量满足考生本人志愿,当专业志愿不均衡时,进行院内调剂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,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相对高分考生要求调剂,须经考生本人或其家长同意,并提供考生本人或其家长相应材料。
八、学费标准:严格执行物价、教育部门有关公办学院收费规定,学费6000元/学年(其中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学费7800元/学年)。
九、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学习和考核后,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,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大专毕业证书。
十、咨询联系方式:
(一)联系电话:0577-88321500 88340252 88361414
(二)联系人:万登泸
(三)传真:0577-88377304 88361414
(四)联系地址: 温州市府东路17号 (原黎明东路17号)
(五)E-mail地址: zsb@mail.zjitc.net
(六)院校网址: www.zjitc.net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七年四月
责任编辑:xsc 最后编辑:2007-5-8 9:41:05